2019年自考《农业政策与法规》章节习题汇总(下)

发布日期:2019-07-30 15:31:25 编辑整理:宁夏自考网 【字体: 】   【自考招生老师微信】
立即购买

《自考视频课程》名师讲解,轻松易懂,助您轻松上岸!低至199元/科!

农村土地承包法是指调整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与本组织成员之间在种植业、林业、草业等承包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

农村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

签订承包合同的基本原则和程序

1. 原则:⑴按照规定统一组织承包时,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平等地行使承包土地的权利,也可以自愿放弃承包土地的权利;⑵ 民主协商,公平合理;⑶ 承包方案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4)程序合法。

2. 程序:(1)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选择产生承包工作小组;(2)承包工作小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拟定并公布承包方案;(3)依法召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承包方案;(4)公开组织实施承包方案。

3. 期限:耕地承包期为30年;草地承包期30—50年;林地为30—70年。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是指农户与集体的承包关系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承包者将土地使用权采取转让等方式由其他人经营,承包者收取一定的转包费等。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流转,

流转的方式主要有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其他方式 注意: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文件进一步指出流转方式: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

转让:是指承包人自找对象,由第三者代替自己向发包人履行承包合同的行为。转让的合同内容虽无变化,但是变更了承包人,终结了原承包人与发包人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转包:是指承包人把自己承包的部分或全部,以一定的条件发包给第三者,由第二份合同的承包人向第一份合同的承包人承包,再由第一份合同的承包人向原发包人履行合同的行为。(转让和转包区别)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遵循的原则1、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2、不得改变土地使用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3、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4、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5、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争议的解决原则1、协商2、调解 3、仲裁 4、诉讼



种子是指用于农业、林业生产的籽粒、果实和根、茎、苗、叶、芽等繁殖材料

种质资源是指选育新品种的基础材料,决定各种遗传性状的基因资源,包括各种植物的栽培种、野生种的繁殖材料以及利用上述繁殖材料人工创造的各种植物的遗传材料

、对外提供种质资源管理1、对外交流的原则:有来有往、对等互利、留有余地、保持优势 2、对向国外提供种质资源的,实行资源分类目录管理制度。3、根据利用和经济价值,分为三类:一类是具有重大科研和经济价值,属国家重点保护的资源,不得向国外提供;二类是较有价值的资源,可以有条件的对外交流;三类是除上述以外的一般资源,属现阶段可以对外交流的资源

品种审定是对新育成和引进的品种,由专门的审定组织根据品种区域试验、生产试验结果,审查和评定其推广价值和适应范围的活动

报审条件 报国家审定的农作物品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主要遗传性状稳定一致,经连续两年以上国家农作物品种区域试验和一年以上生产试验(两项试验可交叉进行),并达到审定标准的品种;(2)经两个以上的省级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审(认)定通过的品种;(3)国家未开展区域试验和生产试验的作物,有全国品审会授权单位进行的性状鉴定和两年以上的多点品种比较试验结果,经鉴定、试验单位推荐,具有一定的应用价值或特用价值的品种。

品种审定的程序 选育(引进)单位或个人提出申请并签章;育种者单位审核鉴章;主持区域试验、生产试验单位推荐并签章 ;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

报审农作物品种时,申请者应向品种审定委员会提交 的材料经区域试验和生产试验达到审定标准申报审定的品种,除提交《全国农作物品种审定申请书》之外,还应提交下列材料:(1)区域试验和生产试验报告;(2)区域试验、生产试验主持单位意见并签章;(3)全国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指定单位出具的抗病(虫)性、抗逆性鉴定报告;(4)全国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指定单位出具的品质分析报告;(5)全国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认为有必要的其它相关材料。

种子生产实行许可证制度 种子经营实行许可证制度

申请领取种子生产许可证条件(一)具有繁殖种子的隔离和培育条件;(二)具有无检疫性病虫害的种子生产地点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采种林;(三)具有与种子生产相适应的资金和生产、检验设施;(四)具有相应的专业种子生产和检验技术人员;(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种子生产许可证应当注明生产种子的品种、地点和有效期限等项目。

下列种子为假种子:(一)以非种子冒充种子或者以此种品种种子冒充他种品种种子的;(二)种子种类、品种、产地与标签标注的内容不符的。下列种子为劣种子:(一)质量低于国家规定的种用标准的;(二)质量低于标签标注指标的;(三)因变质不能作种子使用的;(四)杂草种子的比率超过规定的;(五)带有国家规定检疫对象的有害生物的。(至少三点)
 

农业技术推广是指通过试验、示范、培训、指导以及咨询服务等, 把农业技术普及应用于农业生产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的活动。

农业技术推广的重要性(1)农业技术推广是连接农业科研人员和农民的桥梁和纽带;(2)农业技术推广是一个教育和激励过程,利于提高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3)农业技术推广是一项再创造活动,有利科技成果转化为实用技术;(4)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可以成为政府和农民两者的代理人,增加两者的沟通,密切两者的关系

农业技术推广体系 1、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 2、农业科研单位和有关院校 3、农村群众性科技组织 4、农民技术员 5、涉农企业

农业技术推广的条件:用于推广的农业技术必须经过试验,证明具有先进性和适用性。

农业技术推广的原则:1、体现农业劳动者自愿的原则.2、无偿服务和有偿服务相结合的原则 。3、鼓励农业劳动者参与的原则.4、农科教相结合的原则 。


本文标签:宁夏自考 农学类 2019年自考《农业政策与法规》章节习题汇总(下)

转载请注明:文章转载自(http://www.nxzk.nx.cn

本文地址:http://www.nxzk.nx.cn/nongxue/22605.html



关注宁夏自考网微信公众号

《宁夏自考网》免责声明:

1、由于各方面情况的调整与变化,本网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考试信息以省考试院及院校官方发布的信息为准。

2、本网信息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转载,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与版权问题等请与本站联系。联系邮箱:812379481@qq.com。

宁夏自考便捷服务

2019年自考《农业政策与法规》章节习题汇总(下)

日期:2019-07-30 15:31:25  整理:宁夏自考网  浏览(

农村土地承包法是指调整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与本组织成员之间在种植业、林业、草业等承包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

农村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

签订承包合同的基本原则和程序

1. 原则:⑴按照规定统一组织承包时,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平等地行使承包土地的权利,也可以自愿放弃承包土地的权利;⑵ 民主协商,公平合理;⑶ 承包方案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4)程序合法。

2. 程序:(1)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选择产生承包工作小组;(2)承包工作小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拟定并公布承包方案;(3)依法召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承包方案;(4)公开组织实施承包方案。

3. 期限:耕地承包期为30年;草地承包期30—50年;林地为30—70年。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是指农户与集体的承包关系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承包者将土地使用权采取转让等方式由其他人经营,承包者收取一定的转包费等。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流转,

流转的方式主要有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其他方式 注意: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文件进一步指出流转方式: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

转让:是指承包人自找对象,由第三者代替自己向发包人履行承包合同的行为。转让的合同内容虽无变化,但是变更了承包人,终结了原承包人与发包人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转包:是指承包人把自己承包的部分或全部,以一定的条件发包给第三者,由第二份合同的承包人向第一份合同的承包人承包,再由第一份合同的承包人向原发包人履行合同的行为。(转让和转包区别)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遵循的原则1、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2、不得改变土地使用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3、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4、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5、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争议的解决原则1、协商2、调解 3、仲裁 4、诉讼



种子是指用于农业、林业生产的籽粒、果实和根、茎、苗、叶、芽等繁殖材料

种质资源是指选育新品种的基础材料,决定各种遗传性状的基因资源,包括各种植物的栽培种、野生种的繁殖材料以及利用上述繁殖材料人工创造的各种植物的遗传材料

、对外提供种质资源管理1、对外交流的原则:有来有往、对等互利、留有余地、保持优势 2、对向国外提供种质资源的,实行资源分类目录管理制度。3、根据利用和经济价值,分为三类:一类是具有重大科研和经济价值,属国家重点保护的资源,不得向国外提供;二类是较有价值的资源,可以有条件的对外交流;三类是除上述以外的一般资源,属现阶段可以对外交流的资源

品种审定是对新育成和引进的品种,由专门的审定组织根据品种区域试验、生产试验结果,审查和评定其推广价值和适应范围的活动

报审条件 报国家审定的农作物品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主要遗传性状稳定一致,经连续两年以上国家农作物品种区域试验和一年以上生产试验(两项试验可交叉进行),并达到审定标准的品种;(2)经两个以上的省级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审(认)定通过的品种;(3)国家未开展区域试验和生产试验的作物,有全国品审会授权单位进行的性状鉴定和两年以上的多点品种比较试验结果,经鉴定、试验单位推荐,具有一定的应用价值或特用价值的品种。

品种审定的程序 选育(引进)单位或个人提出申请并签章;育种者单位审核鉴章;主持区域试验、生产试验单位推荐并签章 ;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

报审农作物品种时,申请者应向品种审定委员会提交 的材料经区域试验和生产试验达到审定标准申报审定的品种,除提交《全国农作物品种审定申请书》之外,还应提交下列材料:(1)区域试验和生产试验报告;(2)区域试验、生产试验主持单位意见并签章;(3)全国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指定单位出具的抗病(虫)性、抗逆性鉴定报告;(4)全国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指定单位出具的品质分析报告;(5)全国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认为有必要的其它相关材料。

种子生产实行许可证制度 种子经营实行许可证制度

申请领取种子生产许可证条件(一)具有繁殖种子的隔离和培育条件;(二)具有无检疫性病虫害的种子生产地点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采种林;(三)具有与种子生产相适应的资金和生产、检验设施;(四)具有相应的专业种子生产和检验技术人员;(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种子生产许可证应当注明生产种子的品种、地点和有效期限等项目。

下列种子为假种子:(一)以非种子冒充种子或者以此种品种种子冒充他种品种种子的;(二)种子种类、品种、产地与标签标注的内容不符的。下列种子为劣种子:(一)质量低于国家规定的种用标准的;(二)质量低于标签标注指标的;(三)因变质不能作种子使用的;(四)杂草种子的比率超过规定的;(五)带有国家规定检疫对象的有害生物的。(至少三点)
 

农业技术推广是指通过试验、示范、培训、指导以及咨询服务等, 把农业技术普及应用于农业生产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的活动。

农业技术推广的重要性(1)农业技术推广是连接农业科研人员和农民的桥梁和纽带;(2)农业技术推广是一个教育和激励过程,利于提高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3)农业技术推广是一项再创造活动,有利科技成果转化为实用技术;(4)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可以成为政府和农民两者的代理人,增加两者的沟通,密切两者的关系

农业技术推广体系 1、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 2、农业科研单位和有关院校 3、农村群众性科技组织 4、农民技术员 5、涉农企业

农业技术推广的条件:用于推广的农业技术必须经过试验,证明具有先进性和适用性。

农业技术推广的原则:1、体现农业劳动者自愿的原则.2、无偿服务和有偿服务相结合的原则 。3、鼓励农业劳动者参与的原则.4、农科教相结合的原则 。


本文标签:宁夏自考 农学类 2019年自考《农业政策与法规》章节习题汇总(下)

转载请注明:文章转载自(http://www.nxzk.nx.cn

本文地址:http://www.nxzk.nx.cn/nongxue/22605.html


关注宁夏自考网微信公众号

《宁夏自考网》免责声明

1、由于各方面情况的调整与变化,本网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考试信息以省考试院及院校官方发布的信息为准。

2、本网信息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转载,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与版权问题等请与本站联系。联系邮箱:81237948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