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教育简史学习笔记 现代法国教育制度

发布日期:2018-05-23 12:28:25 编辑整理:宁夏自考网 【字体: 】   【自考招生老师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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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5年,法兰西第三共和国成立,法国开始向垄断资本主义经济阶段过渡,教育事业得到一定的发展,到19世纪末,逐步形成了现代法国教育制度的雏形。这是一种典型的双轨学制。在此期间法国政府以当时教育部长费里的名字命名颁布了《费里法案》(Ferry Act),明确规定了国民教育制度的三原则,即义务、免费、世俗化。1905年,又颁布了“教会与国家分离”的法令,打击了教会势力对教育事业的控制。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法国逐步由农业国变为农业一工业国,使法国加快了经济发展,1936年,教育部长翟(J.Zay)实施中学初级阶段统一学校制度,取得较好效果。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成立了法兰西第四共和国,1947年拟定了著名的郎之万——瓦隆教育改革方案,促使法国教育向民主化、现代化方向发展。1958年以戴高乐为首建立了法兰西第五共和国,竭力摆脱美国的控制,努力维护国家独立与主权,进行了新的教育改革,为法国现代教育制度的确立和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20世纪前半期教育基本情况

19世纪末,法国已逐步形成了现代学制的雏形,这是一种典型的双轨学校制度。一轨是为贫民子弟开设的母亲学校——初等小学——高等小学——小学补习班系统;一轨是为上层阶级子弟而设的幼儿园——基础学校——国立中学或市立中学——大学或高等专业学院系统,它是以儿童所属的阶级与门第来加以区分的。进入20世纪以后,随着科学技术、经济文化的发展和广大工农群众民主斗争的高涨,这一制度遭到来自各方面的批评。许多进步人士不断呼吁,提高国家的义务教育年限、扩大免费教育范围、废除双轨学制。实行教育机会均等。这些合理的民主要求尽管遭到保守主义者和天主教会的反对,但得到了广大国民的支持,迫使法国政府进行必要的改革。1902年,对中等教育作了一次改制,规定中等学校的学制统一改为7年,前4年为第一阶段,后3年为第二阶段,前后两段衔接并加强自然科学与现代外语的教学。同一年,还解散了50多个教会组织,封闭了3000多所教会学校,使教育向世俗化方向前进了一大步。1905年,又通过了“教会与国家分离法令”,打击了教会对教育事业的控制,但仍允许教会开办私立学校,也允许公立学校学生在校外接受宗教教育,因此,教会对教育的影响依然明显地存在着。

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在工农群众民主斗争蓬勃发展形势下,加之受到德国魏玛共和国实施统一学校制度的影响,法国的统一学校斗争也获得一定成效。1923年开始使原来中等学校与小学的教育内容逐步趋向衔接;1925年初步实行了小学阶段的统一学校;1930年起实施国立、市立中学教育一律免费。1936年,进步人士翟(J.Zay)接任教育部长,为推进统一学校的实现作了进一步的努力。1937年他向国会提出在中学初级阶段实行统一学校制度的方案,其重点有:

(1)把国立中学与市立中学的初级阶段改为独立的公立学校与初等统一学校相衔接,得以实现普及教育的统一化。

(2)统一规定小学生11岁时进行一次“初级教育证书”的考试。获得统一证书到考入中学前一年(11~12岁)为“指导班级”。因为11岁的幼小年龄还很难判断其兴趣与能力发展的倾向,因此“指导班级”实际上是中学的预备阶段,以此来培养并指导儿童的兴趣与能力的发展。这一举措的目的着重于把小学与初中教育修改为单轨的学校制度,这样做既有利于个人发展,也有利于培养社会所需的各种人才。

(3)对所有已获得初等教育证书的12岁儿童给予三种课程的教育,每种课程有自己的核心。这三种课程是:①仅教拉丁文古典文化知识的课程;②教现代外国语,重现代文化知识的课程;③不教任何外国语而重点讲授实用性与技术性知识的课程。这样三种课程的开设,实际上为今后分别培养不同规格的人才奠定了基础,也是受当时法国社会与教育发展的形势需要所决定的。当时法国中学毕业生有三分之二不能升入大学,而要去从事各种职业技术活动。这一现实决定了这类课程的设置。

1937年5月,法国教育部正式发布命令,在全国初等学校设置“指导班级”,并把它作为整个学制改革的起点。但不久,举世瞩目的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这一尚处于试行阶段的教育改革被迫中止。但它的一些具体设想却影响到了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法国的教育改革。

二、二战后的教育改革

(一)1947年“郎之万—瓦隆教育改革方案”

战争刚结束,政府就任命物理学家郎之万和心理学家瓦隆等人组成“教育改革委员会”,着手研究和制订全国性、长远的教育发展计划,于1947年正式提出了年之万一瓦隆教育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以“现代化”、“民主化”为目标。为了具体落实,“方案”提出六条教改原则:(1)要求一切儿童,不分出身、种族、社会地位,都应受到教育。(2)无论知识分子还是一般劳动者所从事的工作都应有同样的尊严。(3)一切儿童和成人都有平等的教育权利,必须尊重儿童,发挥他们的天赋才能。(4)建立指导原则,设置专门教师指导在校生的学习、就业等问题。(5)根据个人才能、社会需要等,将学生分成各种类型,在一般文化教育的基础上对其进行专门化教育。(6)青年离校后要继续接受社会教育。这六条原则在当时说来,具有明显的积极意义。关于学校的结构与组织,“方案”将全部教育分为两段:第一阶段为强迫义务教育,年龄是6-18岁,其中包括三个时期的教育:(l)6~11岁为第一期,对所有儿童实施;(2)11-15岁为第二期,也称方向指导期,教师对儿童的各方面能力、禀赋和兴趣进行观察并指导其学习与升学方向;(3)15-18岁为第三期,属于定向后进行分科教育阶段。所分学科有三:学术科(理论科),为以后升学做准备,学生毕业后参加学士学位考试;技术科(职业科),培养各种职业的职员,学生毕业后获“职业合格证书”;实际科,以培养工人和体力劳动者为主,学生毕业后获“职业适任证书”。第二阶段为高等教育,包括两个时期;(1)大学先修教育,也称大学预科,修业两年,一方面丰富学生的一般文化教养,另一方面淘汰不合格的学生。(2)高等教育,也称硕士阶段,经过严格筛选的学生通过两年的学习获得硕士学位。“郎之万一瓦隆方案”公布之后在全国各界引起热烈讨论。尽管在当时这一方案未被政府作为正式法令颁布,甚至也未能付诸实行,但它却是法国现代教育发展史上的一个里程碑,以后法国的不少教育改革就是在这一方案的基础上进行的。

(二)五六十年代戴高乐政府的教育改革

1958年前后,在一场世界性资本主义经济危机的打击之下,法兰西第四共和国垮台。随后成立的法兰西第五共和国使法国教育发生了新的变化。戴高乐政府在1959年连续颁布两项教育法令,即《教育改革法令》、《国家与私人学校关系法案》,特别是前者,至今仍是法国教育制度的法律基础。根据《教育改革法令》的规定,义务教育期从原来的6-14岁延长为6-16岁。十年的义务教育分三段完成;6-11岁为基础教育(小学教育),所有儿童学习相同的基础知识与技能。11-13岁的初中阶段为“观察期”,所有学生在学习同样课程的同时接受教师的观察和有关升学与就业方向的指导。13~16岁为义务教育的完结期,学生分别进入普通中等教育学校和各种技术教育学校。其中普通中等教育学校的修业年限为7年,学生毕业时参加学士学位考试,通过者直接升入大学。技术教育学校的种类较多,进行长期技术教育的中学与普通中学地位基本相同,学生毕业后可获“技术学士学位”进而升入高等技术院校。进行短期技术教育的学校一般修业3年,学生毕业后获得“职业能力证书”,然后就业。同年通过的《国家与私立学校关系法案》重点是加强国家对私立学校的领导,防止在这一领域天主教势力扩大。50年代的教育改革也对高等教育的问题作出一些规定,如:取消大学入学考试,打破人文学科在大学中的统治地位,。加强科学技术教育,重视理论联系实际等。但法国的大学具有悠久的历史及多年不变的传统,50年代的改革并未使其发生根本性的变化,许多问题依然存在并不断积聚,到60年代末期,随着法国政治局势的动荡,终于以大学为突破口,爆发了全国范围的大规模民主运动,这就是著名的1968年“五月风暴”。这一运动引来了法国战后高等教育的重要改革,其标志就是“高等教育方向指导法案”(也称“富尔法案”)的颁布实行。“富尔法案”提出改革高等教育的三条中心原则,即:自主自治、民主参与和多科性原则。根据自主自治的原则,取消了原有大学设五个学院(文、理、医、法、哲)的体制,按现代科技发展需要,重新组建有共同目的、共同利益的“教学与研究单位”,数个“单位”组合成一所多科性大学。根据民主参与原则,各大学及“教研单位”都设立管理委员会,由教授、一般教师、研究人员及学生代表组成,使他们能直接参与学校的管理工作。根据多科性原则,打破过去学科阻隔、互不联系的传统,重新组合各相近学科,创立新型课程,重视应用科学、工程技术、边缘学科和跨学科的研究。但是这三项原则在真正实行中遇到不少困难,法国高等教育,乃至整个教育体制所存在的问题也并未能因此而得到解决,因此,70年代以后,法国仍不断进行教育改革,以改善教育状况,使其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三、法国现行教育制度

法国的教育领导体制虽历经改革,但仍属于典型的中央集权制,中央设教育部,具有管理全国各级各类教育的全部权力。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包括学区、省、市、镇等各级)只是执行机构,完全在教育部的统一领导与监督下进行工作。在学校系统上,法国实行6-16岁的义务教育制,其中6-11岁为初等教育,结束初等教育后不用考试即可升入中学。中等教育一般为七年制,分为初中、高中两段,初中4年分别称为观察期(前2年)和方向指导期(后2年)。学生除学习共同基础课外,还根据能力与兴趣倾向,分别选修不同课程,这些选修课对决定其高中受什么样的教育起很大作用。高中阶段称为“培养期”,有长期教育与短期教育之分,前者导向升学,后者引入就业。进行长期教育的机构有国立中学、市立中学;从事短期教育的是市立普通中学和市立技术中学。法国进行高等教育的机构主要有综合大学、高等专科学校、大学校和短期技术大学。其中除短期技术大学出现于1966年以后,前三种机构都有很长的历史。他们的共同特点是学制较长,要求严格,竞争性强。总结法国战后教育改革的主要内容,许多方面都反映了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如:在教育行政管理上的中央集权与民主化的斗争,在学校系统上的双轨与单轨问题,选择性教育与统一教育的矛盾,在课程设置上的传统的重人文、轻理工、轻技术与现代的多科性结构之间的争论等等。”

20世纪以来,法国的现代教育日益发展,特别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在国内和国际形势影响下,法国现代教育发展的速度与规模都有显著的成绩,但是法国由于在政治、经济、文化、思想上仍然存在着复杂的矛盾和斗争,因而在教育改革与发展上也面临着严重的考验。进步势力、广大民众要求教育现代化、民主化的呼声非常强烈,而保守的教会势力和陈旧观念所施加的影响也很严重,这就必然产生在教育事业继续发展上的尖锐而又艰巨的斗争。法国的现代教育正是在这种斗争中不断地向前发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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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教育简史学习笔记 现代法国教育制度

日期:2018-05-23 12:28:25  整理:宁夏自考网  浏览(

1875年,法兰西第三共和国成立,法国开始向垄断资本主义经济阶段过渡,教育事业得到一定的发展,到19世纪末,逐步形成了现代法国教育制度的雏形。这是一种典型的双轨学制。在此期间法国政府以当时教育部长费里的名字命名颁布了《费里法案》(Ferry Act),明确规定了国民教育制度的三原则,即义务、免费、世俗化。1905年,又颁布了“教会与国家分离”的法令,打击了教会势力对教育事业的控制。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法国逐步由农业国变为农业一工业国,使法国加快了经济发展,1936年,教育部长翟(J.Zay)实施中学初级阶段统一学校制度,取得较好效果。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成立了法兰西第四共和国,1947年拟定了著名的郎之万——瓦隆教育改革方案,促使法国教育向民主化、现代化方向发展。1958年以戴高乐为首建立了法兰西第五共和国,竭力摆脱美国的控制,努力维护国家独立与主权,进行了新的教育改革,为法国现代教育制度的确立和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20世纪前半期教育基本情况

19世纪末,法国已逐步形成了现代学制的雏形,这是一种典型的双轨学校制度。一轨是为贫民子弟开设的母亲学校——初等小学——高等小学——小学补习班系统;一轨是为上层阶级子弟而设的幼儿园——基础学校——国立中学或市立中学——大学或高等专业学院系统,它是以儿童所属的阶级与门第来加以区分的。进入20世纪以后,随着科学技术、经济文化的发展和广大工农群众民主斗争的高涨,这一制度遭到来自各方面的批评。许多进步人士不断呼吁,提高国家的义务教育年限、扩大免费教育范围、废除双轨学制。实行教育机会均等。这些合理的民主要求尽管遭到保守主义者和天主教会的反对,但得到了广大国民的支持,迫使法国政府进行必要的改革。1902年,对中等教育作了一次改制,规定中等学校的学制统一改为7年,前4年为第一阶段,后3年为第二阶段,前后两段衔接并加强自然科学与现代外语的教学。同一年,还解散了50多个教会组织,封闭了3000多所教会学校,使教育向世俗化方向前进了一大步。1905年,又通过了“教会与国家分离法令”,打击了教会对教育事业的控制,但仍允许教会开办私立学校,也允许公立学校学生在校外接受宗教教育,因此,教会对教育的影响依然明显地存在着。

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在工农群众民主斗争蓬勃发展形势下,加之受到德国魏玛共和国实施统一学校制度的影响,法国的统一学校斗争也获得一定成效。1923年开始使原来中等学校与小学的教育内容逐步趋向衔接;1925年初步实行了小学阶段的统一学校;1930年起实施国立、市立中学教育一律免费。1936年,进步人士翟(J.Zay)接任教育部长,为推进统一学校的实现作了进一步的努力。1937年他向国会提出在中学初级阶段实行统一学校制度的方案,其重点有:

(1)把国立中学与市立中学的初级阶段改为独立的公立学校与初等统一学校相衔接,得以实现普及教育的统一化。

(2)统一规定小学生11岁时进行一次“初级教育证书”的考试。获得统一证书到考入中学前一年(11~12岁)为“指导班级”。因为11岁的幼小年龄还很难判断其兴趣与能力发展的倾向,因此“指导班级”实际上是中学的预备阶段,以此来培养并指导儿童的兴趣与能力的发展。这一举措的目的着重于把小学与初中教育修改为单轨的学校制度,这样做既有利于个人发展,也有利于培养社会所需的各种人才。

(3)对所有已获得初等教育证书的12岁儿童给予三种课程的教育,每种课程有自己的核心。这三种课程是:①仅教拉丁文古典文化知识的课程;②教现代外国语,重现代文化知识的课程;③不教任何外国语而重点讲授实用性与技术性知识的课程。这样三种课程的开设,实际上为今后分别培养不同规格的人才奠定了基础,也是受当时法国社会与教育发展的形势需要所决定的。当时法国中学毕业生有三分之二不能升入大学,而要去从事各种职业技术活动。这一现实决定了这类课程的设置。

1937年5月,法国教育部正式发布命令,在全国初等学校设置“指导班级”,并把它作为整个学制改革的起点。但不久,举世瞩目的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这一尚处于试行阶段的教育改革被迫中止。但它的一些具体设想却影响到了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法国的教育改革。

二、二战后的教育改革

(一)1947年“郎之万—瓦隆教育改革方案”

战争刚结束,政府就任命物理学家郎之万和心理学家瓦隆等人组成“教育改革委员会”,着手研究和制订全国性、长远的教育发展计划,于1947年正式提出了年之万一瓦隆教育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以“现代化”、“民主化”为目标。为了具体落实,“方案”提出六条教改原则:(1)要求一切儿童,不分出身、种族、社会地位,都应受到教育。(2)无论知识分子还是一般劳动者所从事的工作都应有同样的尊严。(3)一切儿童和成人都有平等的教育权利,必须尊重儿童,发挥他们的天赋才能。(4)建立指导原则,设置专门教师指导在校生的学习、就业等问题。(5)根据个人才能、社会需要等,将学生分成各种类型,在一般文化教育的基础上对其进行专门化教育。(6)青年离校后要继续接受社会教育。这六条原则在当时说来,具有明显的积极意义。关于学校的结构与组织,“方案”将全部教育分为两段:第一阶段为强迫义务教育,年龄是6-18岁,其中包括三个时期的教育:(l)6~11岁为第一期,对所有儿童实施;(2)11-15岁为第二期,也称方向指导期,教师对儿童的各方面能力、禀赋和兴趣进行观察并指导其学习与升学方向;(3)15-18岁为第三期,属于定向后进行分科教育阶段。所分学科有三:学术科(理论科),为以后升学做准备,学生毕业后参加学士学位考试;技术科(职业科),培养各种职业的职员,学生毕业后获“职业合格证书”;实际科,以培养工人和体力劳动者为主,学生毕业后获“职业适任证书”。第二阶段为高等教育,包括两个时期;(1)大学先修教育,也称大学预科,修业两年,一方面丰富学生的一般文化教养,另一方面淘汰不合格的学生。(2)高等教育,也称硕士阶段,经过严格筛选的学生通过两年的学习获得硕士学位。“郎之万一瓦隆方案”公布之后在全国各界引起热烈讨论。尽管在当时这一方案未被政府作为正式法令颁布,甚至也未能付诸实行,但它却是法国现代教育发展史上的一个里程碑,以后法国的不少教育改革就是在这一方案的基础上进行的。

(二)五六十年代戴高乐政府的教育改革

1958年前后,在一场世界性资本主义经济危机的打击之下,法兰西第四共和国垮台。随后成立的法兰西第五共和国使法国教育发生了新的变化。戴高乐政府在1959年连续颁布两项教育法令,即《教育改革法令》、《国家与私人学校关系法案》,特别是前者,至今仍是法国教育制度的法律基础。根据《教育改革法令》的规定,义务教育期从原来的6-14岁延长为6-16岁。十年的义务教育分三段完成;6-11岁为基础教育(小学教育),所有儿童学习相同的基础知识与技能。11-13岁的初中阶段为“观察期”,所有学生在学习同样课程的同时接受教师的观察和有关升学与就业方向的指导。13~16岁为义务教育的完结期,学生分别进入普通中等教育学校和各种技术教育学校。其中普通中等教育学校的修业年限为7年,学生毕业时参加学士学位考试,通过者直接升入大学。技术教育学校的种类较多,进行长期技术教育的中学与普通中学地位基本相同,学生毕业后可获“技术学士学位”进而升入高等技术院校。进行短期技术教育的学校一般修业3年,学生毕业后获得“职业能力证书”,然后就业。同年通过的《国家与私立学校关系法案》重点是加强国家对私立学校的领导,防止在这一领域天主教势力扩大。50年代的教育改革也对高等教育的问题作出一些规定,如:取消大学入学考试,打破人文学科在大学中的统治地位,。加强科学技术教育,重视理论联系实际等。但法国的大学具有悠久的历史及多年不变的传统,50年代的改革并未使其发生根本性的变化,许多问题依然存在并不断积聚,到60年代末期,随着法国政治局势的动荡,终于以大学为突破口,爆发了全国范围的大规模民主运动,这就是著名的1968年“五月风暴”。这一运动引来了法国战后高等教育的重要改革,其标志就是“高等教育方向指导法案”(也称“富尔法案”)的颁布实行。“富尔法案”提出改革高等教育的三条中心原则,即:自主自治、民主参与和多科性原则。根据自主自治的原则,取消了原有大学设五个学院(文、理、医、法、哲)的体制,按现代科技发展需要,重新组建有共同目的、共同利益的“教学与研究单位”,数个“单位”组合成一所多科性大学。根据民主参与原则,各大学及“教研单位”都设立管理委员会,由教授、一般教师、研究人员及学生代表组成,使他们能直接参与学校的管理工作。根据多科性原则,打破过去学科阻隔、互不联系的传统,重新组合各相近学科,创立新型课程,重视应用科学、工程技术、边缘学科和跨学科的研究。但是这三项原则在真正实行中遇到不少困难,法国高等教育,乃至整个教育体制所存在的问题也并未能因此而得到解决,因此,70年代以后,法国仍不断进行教育改革,以改善教育状况,使其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三、法国现行教育制度

法国的教育领导体制虽历经改革,但仍属于典型的中央集权制,中央设教育部,具有管理全国各级各类教育的全部权力。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包括学区、省、市、镇等各级)只是执行机构,完全在教育部的统一领导与监督下进行工作。在学校系统上,法国实行6-16岁的义务教育制,其中6-11岁为初等教育,结束初等教育后不用考试即可升入中学。中等教育一般为七年制,分为初中、高中两段,初中4年分别称为观察期(前2年)和方向指导期(后2年)。学生除学习共同基础课外,还根据能力与兴趣倾向,分别选修不同课程,这些选修课对决定其高中受什么样的教育起很大作用。高中阶段称为“培养期”,有长期教育与短期教育之分,前者导向升学,后者引入就业。进行长期教育的机构有国立中学、市立中学;从事短期教育的是市立普通中学和市立技术中学。法国进行高等教育的机构主要有综合大学、高等专科学校、大学校和短期技术大学。其中除短期技术大学出现于1966年以后,前三种机构都有很长的历史。他们的共同特点是学制较长,要求严格,竞争性强。总结法国战后教育改革的主要内容,许多方面都反映了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如:在教育行政管理上的中央集权与民主化的斗争,在学校系统上的双轨与单轨问题,选择性教育与统一教育的矛盾,在课程设置上的传统的重人文、轻理工、轻技术与现代的多科性结构之间的争论等等。”

20世纪以来,法国的现代教育日益发展,特别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在国内和国际形势影响下,法国现代教育发展的速度与规模都有显著的成绩,但是法国由于在政治、经济、文化、思想上仍然存在着复杂的矛盾和斗争,因而在教育改革与发展上也面临着严重的考验。进步势力、广大民众要求教育现代化、民主化的呼声非常强烈,而保守的教会势力和陈旧观念所施加的影响也很严重,这就必然产生在教育事业继续发展上的尖锐而又艰巨的斗争。法国的现代教育正是在这种斗争中不断地向前发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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