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教育简史学习笔记 朱熹的教育思想

发布日期:2018-05-23 12:28:20 编辑整理:宁夏自考网 【字体: 】   【自考招生老师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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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熹(1130-1200)字元晦,后改为仲晦,号晦庵。祖籍安徽婺源(现属江西),出生在福建尤溪县。祖辈历代做官,家族世为“婺源著姓”。其父朱松也是一个学者,当过县尉。朱熹10岁中举,19岁登进士第。曾先后做官五任,当过泉州同安县主簿,知江西南康军,提举浙江常平茶盐,知潭州、知漳州等。在他66岁时,经宰相赵汝愚推0荐,担任焕章阁待制兼为宁宗侍讲40日。一生中总计做官10年左右,其余时间大部分从事私人讲学及著述活动。

朱熹是一个理学家。他在24岁时拜程颐的三传弟子李侗为师,继承了程颐的客观唯心主义哲学思想并有极大发展,成为宋代理学思想的集大成者。他的理学思想在我国封建社会后期占统治地位。

朱熹是一个教育家,一生从事教育活动40余年,就在他做官从政的10年中,每到一处,除处理政务外,还时常提倡设立书院和州县学,并亲自讲学。他任同安县主簿时,即开办县学,设立“志道”、“据德”、“依仁”、“游艺”四斋,训练取感化主义,不重条规;教授取问答方式,内容为圣贤修己治人之道;在知南康军时,重修白鹿洞书院,自任山长,制订了著名的“白鹿洞书院揭示”(也称“教条”),成为以后各代书院学规的典范。他以白鹿洞书院为基地,培养了一大批弟子,形成了自己的学派。在知潭州时修复了岳麓书院,据载,“先生穷日之力,治郡事甚劳,夜则与诸生讲论,随问而答,略无倦色。多训以切己务实,毋厌卑近,而慕高远,恳侧至到,闻者感动。”[1]岳麓书院也成为朱熹聚徒讲学,传授理学的场所。他在焕章阁担任宁宗侍讲时,使用《大学》为正式教材,每讲一章,必编成讲义,首列经文,次附小注,但仅40日即罢。

他的弟子很多,每转移一地都有弟于相从学习。门人记录朱熹论学的言论甚多。黎靖德编纂的《朱子语类》140卷,是他一生从事教育活动,考究学术的记录。

朱熹很重视整理编著教材,这也是他教育活动的一个重要方面,对后世影响极深。其中影响最大的是《四书集注》。元、明、清各代都把它列为官学的必读教科书。他的注释作为对“四书”的标准解释。《小学》及与吕祖谦合编的《近思录》亦是封建教育的正统教材。

一、关于教育目的、作用的主张

朱熹的教育思想是以他的“理”一元论的客观唯心主义哲学体系为基础的。理学教育思想在其关于教育作用和目的的主张上,体现得尤为充分。

朱熹承袭儒家学者的一贯主张,认为教育的目的、作用就在于“明人伦”。他说:“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此人之大伦也。庠、序、学、校皆以明此而已。”[2]在《白鹿洞书院揭示》里,他明确把“父子有亲”等列为五教之目,指出:“学者,学此而已”,还认为,若能做到“明人伦”也就是圣贤一类了。然而,朱熹在阐述理学的基本理论时,却把“存天理、灭人欲”的“复性”之说,与“明人伦”的教育目的、作用等同起来。他说:“古之圣王,设为学校,以教天下之人。……必皆有以去其气质之偏,物欲之蔽,以复其性,以尽其伦而后已焉。”[3]把儒家传统的教育观点,用理学作了新解释。

朱熹认为,“理”或“天理”是宇宙的本源。天理“挂搭”在人身上,叫做“性”。他说;“性者,人之所得于天理也”,“性即理也”。他采取“二程”和张载把“性”区分为“天命之性”和“气质之性”的说法、认为具有“天理”的人性,叫做“天命之性”;“理”与“气”相杂的人性叫做“气质之性”。“理”是最高最完美的;“气”有清浊、昏明的差别,所以气质之性有善有不善。清明至善者即为“天理”,昏浊不善者即为“人欲”。既然“气质之性”中,理和气,善与不善,杂然并存,就要通过教育把“气”与“不善”清除干净。这个清除过程,就是“复性”的过程,就是“存天理、灭人欲”的工夫。

朱熹还认为,“性”和“心”有相互关系。他在“天命之性”和“气质之性”的基础上,又把“心”相应地分为本体和作用两方面。本体“心”叫做“道心”;“心”的作用,叫做“人心”。这是由于禀气不同所致,来源于“性命之正”而出乎“义理”的是“道心”;来源于“形体之私”而出乎“私欲”的则是“人心”。但是“道心”在“人心”之中,并只能通过“人心”而显现,所以难免要受“人心”私欲的牵累和蒙蔽。而难以显露出来。朱熹根据《尚书·大禹漠》“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执厥中”之说,要求人们通过修心养性,使“人心”转危为安,“道心”由隐而显,“人心”变为“道心”处于支配地位,而把“人心”变为“道心”的过程,即是“复性”的过程,也就是“存天理、灭人欲”的过程。这里所说的“复性”、“存天理、灭人欲”也就是朱熹所主张的教育的作用和目的。朱惠说:“革尽人欲,复尽天理,方始是学,……圣人千言万语,只是教人明天理,灭人欲。”[4]

朱熹针对不同人禀受“天理”和蒙受“人欲”的不同情况,提出了不同的教育目标。

朱熹认为,“圣人”先天生来是由“清明之气”形成的,因而没有丝毫昏浊的混杂。他说:“天下至诚,谓圣人之德之实,天下莫能加也。尽其性者,德无不实,故无人欲之私,而天命之在赶者,察之同之,巨细精粗,无毫发之有尽也。”[5]因此圣人是不需要教育的。“贤人”则次于“圣人”,必须通过教育,才能达到“亦无异于圣人”的地步。他说:“先明乎善,而后能实其善者,贤人之学。由教而人者也,人道也。诚则无不明矣,明则可以至于诚矣。”[6]至于“中人”的培养,教育则起重要作用。他引荀悦的话说:“教化之行,挽中人而进于君子之域;教化之废,推中人而堕于小人之涂。”[7]在他看来,“中人”由于“气质”之偏,“物欲”之蔽,因而介乎于“君子”与“小人”之间,是很不稳定的,如果施以教育,“存天理,灭人欲”,就可使其成为“君子”;如果不加以教育,也可以推中人为“恶人”。

朱熹强调教育目的、作用,是要适应宋代以来调整和强化封建伦理纲常的需要,坚持把道德教育放在首位。朱熹用理学思想论述教育目的、作用,就是为了论证封建伦理道德的合理性和永恒性,把三纲五常为核心的封建伦理道德说成是“天理”,必须遵守;又把违背或反抗封建道德的言行统归于“人欲”,必须禁止和根除。因此,“存天理、灭人欲”不仅是朱熹教育目的、作用的表述,而且是其道德教育的根本任务。

二、关于教育阶段的划分和教育内容的安排

    朱熹把教育分成“小学”和“大学”两个阶段。他说:“大学者,大人之学也。古之为教者,有小子之学,有大人之学。”[8]划分教育阶段的根据是年龄和智力发展水平。因此在学习内容和培养要求上,也有所不同。两个阶段对于人的成长,分别有其意义和作用,然而又是有机联系的。他说:“古之教者,有小学有大学,其道则一而已。小学是事,如事君事父兄等事。大学是发明此事之理。”[9]“古人由小学而进于大学……特因小学已成之功。”[10]又说:“古人之学,固以致知为先,然其始也,必养之于小学……圣人开示后人进学门庭,先后次序,极为明备。”[11]

朱熹认为,8岁至15岁是小学阶段,是打基础的阶段,教学内容是“学其事”,即须从洒扫应对进退开始,将他带礼教,教给儿童,进而教他们诗、书、礼、乐之文,使儿童在日常生活上,具体行事上,熟悉伦理纲常,达到存养已熟、根基已深的程度。他说:“人生八岁,自王公以下,至于庶人之子弟,皆人小学,而教之以洒扫、应对、进退之节,礼、乐、射、御、书、数之文。”[12]儿童通过“学其事”而知其然并养成习惯,形成封建教育所要培养的人格。

朱熹非常重视“小学”阶段教育,他曾专门编著《小学》作为这个阶段的教材。在《小学》书里,他把古人贤人的“嘉言懿行”汇集起来,分为内外篇,共385章,以立教、明伦、修身、稽古为纲,以君臣、父子、夫妇、长幼、朋友、心术、感化、衣服、饮食为目,引用许多格言故事,具体形象地给学生举出榜样,使学生即读、即教、即知、即行,通过行动,学习榜样,达到“习与智长,化与心成”。朱熹的这些主张,是符合教育心理规律的。

大学阶段,是15岁以后。他说:“及其十有五年,则自天子之无子、众子,以至公卿大夫元士之适子,与几民俊秀,皆入大学。”在此期间则要“教之以穷理、正心、修己、治人之道”[13]。就是要在小学“学其事”的基础上,以“明其理”,按照格物、致知、正心、诚意、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步骤,使其“明明德”,最后达到“止于至善”的目的。正因为大学阶段使人明理的重要性,朱熹精心为此规划了教学内容和学习步骤,尤其是在浩繁的儒家著作中,提出《论语》、《孟子》、《大学》、《中庸》四书,作为大学的基本教材,并亲自用理学观点,对各书进行重新解释,对于封建社会后期官学教育,产生深远影响。“四书”经他提倡,成为大学的基础读物,只有学完“四书”,才可再读“五经”,甚至其地位和作用竟超出“五经”,对于巩固封建统治,起到极为重要的作用。

朱熹以“小学”、“大学”划分教育阶段及其教育内容的主张,自是封建伦理之教,以培养“君子”、“圣贤”为目的。但这种由近及远,由简单到复杂,由具体到抽象,考虑到年龄特点的意见,在古代教育理论中值得重视。

三、教学的原则和方法

朱熹在教育活动中,非常重视讲求教学方法,他在《四书集注》里,提出“道有定体,教有成法”,要采取“非难非易”的适当方法,引导学生有所得。还提出“事必有法,然后可成。师舍是则无以教,弟子舍是则无以学。曲艺且然,况圣人之道乎”[14]。正因为朱熹强调教学有法,因而在他多年的教学实践中,积累了许多教学的原则和方法,论述十分丰富。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居敬穷理

朱熹的理学教育中心是道德修养或道德教育。他从“性即理”出发,提出了“居敬穷理”的为学之方,这是其教育原则的总纲。

朱熹继承程颐“涵养须用敬,进学则在致知”之说,提出“致知必须穷理,持敬则须主一”的为学原则,而在二者中“持敬又是穷理之本”。所谓“居敬”就是正心、诚意、存养收敛的工夫,也就是静的工夫,也可以说是“专一”。既然“性即理”,因此要去掉气质之性中不善的成分,就必须具有这种精神状态,才能“致精之本”,体会到“天理”。所以“穷理”就是通过格物致知工夫达到穷尽事物之理的目的。朱熹的格物论,是唯心主义的认识论。“格者,至也。”其物所指,虽也包括自然界的事物,而主要指的却是一切心理现象和道德规范。因此要达到致知的目的,读书是为主要途径。他说,“天下之物,莫不有理,而其精蕴,则已具于圣贤之书,故必由是以求之”,所以他说的“格物穷理”,实有“读书穷理”之意。“为学之道,莫先于穷理,穷理之要必在于读书;读书之法英贵于循序而致精,而致精之本,则在于居敬而持志,此不易之理也。”[15]

(二)学思力行

朱熹在《白鹿洞书院揭示》中,引用《中庸》的“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教学五步为“为学之序”。前四个步骤总的意思是“格物穷理”,思辨达到穷理;最后一步则为“笃行”,就是要认真实行。这里反映了朱熹的知行观,也是他所主张的一个教学原则。朱熹认为,知行二者互相依赖,缺一不可,“如目无足不行,足无目不见”[16]。但他又说:“论先后知为先,论轻重行为重”[17],既强调“行为重”,又强调”知为先”,理论上呈现矛盾。然而纵观朱熹理学教育思想,毕竟有强调“行”的一面。他说:“苟知其理之当然,而责其身以必然”,要求学者不能满足于学得博杂的知识,用来沽名钓誉,争权夺利,而是要用来“修己治人”。这是朱熹提倡理学,从事教育活动,为维护封建统治的目的所决定的。他的“行”主要含义是封建道德的实践,但他把力行作为教育的一个原则,是有一定意义的。

(三)因材施教

朱熹对于先秦儒家因材施教的论述是很赞同的,通过他的教学实践,对此原则有所发展。他在《四书集注》中多处表达了因材施教的主张。《论语》载,孔子将其十大弟子分为“德行”、“言语”、“政事”、“文学”四科,朱熹注释说:“目其所长,分为四科,孔子教人,各因其材,于此可见。”在《孟子集注》、《尽心·君子之所以教者五章》“有成德者,有达材者”,朱熹注云:“此各因其所长而教之者也。”章末又注日:“圣贤施教,各因其材,小以小成,大以大成,无弃人也。”他把这种“因材施教”的方法,比喻为草木之生,如得及时之雨,“草木之生,播种封植,人力已至,而未能自化。所少者,雨露之滋耳,及此时而雨之则其化速矣,教人之妙,亦犹是也”。《四书集注》反复提到“因材施教”原则,着重在说明“各因其所长而教之”。这个原则,经朱熹提倡,被后世教育家所重视,在教学中长期应用。

(四)循序渐进

朱熹十分强调教学有序,不可躐等。他说:“事有大小,理无大小,故教人有秩而不可躐等。”又说。“君子教人有序,先传以小者近者,后传以远者大者。”这正是他“小学”、“大学”教学内容安排的依据。他在《四书集注》中多处表达了这个观点。《论语集注》、《宪问》“不怨天不尤人,下学而上达”句注云:“此但言其后已自修,循序渐进耳。”在《孟子集注》、《尽心》“孔子登东山而小鲁”章注曰:“此章言圣人之道,大而有本,学之者必有其渐,才能至也。”这里的“学以渐而至”,所指就是如流水盈科而后进那样,学习要在前一段学习基础上,才能有新的发展。

和“循序渐进”相联系,朱熹认为学业进步的关键在学者的主观努力。他在《论语集注》、《子罕》“譬如为山”章注说:“学者自强不息,则积少成多;中道而止,则前功尽弃。”从此观点出发,他提出“鲁能深造”的见解。在《论语集注》、《先进》“柴也愚”章注说:“曾子之学,诚笃而已。圣门学者,聪明才辨,不为不多,而卒传其道,乃质鲁之人尔。故学以诚实为贵。尹氏日:曾子之才鲁,故其学也确,所以能深造乎道也。”从而他反对才高志小、好高骛远的学风,他说:“学问虽不可安于小成,而不求造道之极致;亦不可骛于虚远,而不察切己之实病也。”

四、朱子读书法

朱熹强调读书穷理,因此对于怎样读书曾提出过重要的原则和方法。他的弟子辅广始辑,由张洪、齐熙增补而成,归纳朱熹读书法为六条:循序渐进、熟读精思、虚心涵泳、切己体察、着紧用力、居敬持志。元代程端礼据此编著《程氏家塾读书分年日程》、对后世教育影响很深。兹就各条简释如下:

(一)循序渐进

朱熹主张读书时“当循序而有常”。首先“以二书言之,则通一书而后及一书”,不可躐等。他曾据此排列出各书攻读顺序:先《近思录》,次“四书”,后“六经”。读“四书”的顺序是:先《大学》,再《论语》、《孟子》,后《中庸》。南宋后“四书”地位居“五经”之上,也是朱子读书法产生影响的表现。其次“以一书言之,篇、章、文、句,首尾次第,亦各有序而不可乱也”,要求扎扎实实,稳步前进,“字求其训,句索其旨;未得乎前,则不敢求乎后;未通乎此,则不敢志乎彼”。再次,以个人实际的阅读和理解能力而言,要求“量力所至而谨守之”,反对超越自己的水平,作不切实际的非分之想。

(二)熟读精思

读书时必须多读、记住、背熟。“诵数已足,而未成诵,必欲成诵。通数未足,虽已成诵,必满遍数。”对于所读之书,要通过思考,理解精深。读书时不仅要“读得正文”,而且要“记得注释,成诵精熟,注中训释文意、事物、名件、发明相穿纽处,—一认得,如自己做出来底一般,方能玩味反复,向上有通透处”。

(三)虚心涵泳

读书时必须有虚心态度,万不可穿凿附会。“读书须是虚心,方得圣贤说一字是一宇。自家只平着心去秤停他,都使不得一毫杜撰。学者看文字,不必自立说,只记前贤与诸家说便了。”

(四)切己体察

读书时必须切己体察。“学者读书,须要将圣贤言语,体之于身”,“将自个己身人那道理中去,渐渐相亲,与己为一”。

(五)着紧用力

读书要抓紧,有个发愤忘食的精神。要“宽着期限,紧着课程。为学要刚毅果决,悠悠不济事”。读书时“直要抖擞精神,如救火治病然,如撑上水船,一篙不可放缓”。

(六)居敬持志

读书做事,均须收敛此心,“敬以自持”,“应事时,敬于应事;读书时,敬于读书,便自然该贯动静,心无不在。”“须要养得虚明专静,使道理从里面流出方好。”

朱子读书法,是朱熹关于读书方法论述的概括和总结,集中体现了他的读书论和读书,很有见地。后人依据他的读书法,订立读书程序,如明末陆世仪的“论读书”等,在封建教育实践中影响很大。考究“朱子读书法”需要注意的是,他的读书法不曾注意到书本知识和实际调查的配合,更谈不到实验或实践。但是他的读书法,是我国古代学者论述读书最充分、最系统的,具有总结意义,因此至今仍有研究参考的价值。


[1] 《朱子年谱》卷四。

[2] 《孟子集注》卷五。

[3] 《朱文公文集》卷十五。

[4] 《朱子语类》卷十三。

[5] 《中庸章句》第二十二章。

[6] 《中庸章句》第二十一章。

[7] 《朱子语类》卷一○八。

[8] 《朱子文集》卷十五《经筵讲义》。

[9] 《小学辑说》。

[10] 《小学辑说》。

[11] 《小学辑说》。

[12] 《朱子文集》卷七十六《大学章句序》。

[13] 《朱子文集》卷七十六《大学章句序》。

[14] 《孟子集注·告子》。

[15] 《性理精义》卷七。

[16] 《朱子语类辑略》。

[17] 《朱子语类辑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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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教育简史学习笔记 朱熹的教育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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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熹(1130-1200)字元晦,后改为仲晦,号晦庵。祖籍安徽婺源(现属江西),出生在福建尤溪县。祖辈历代做官,家族世为“婺源著姓”。其父朱松也是一个学者,当过县尉。朱熹10岁中举,19岁登进士第。曾先后做官五任,当过泉州同安县主簿,知江西南康军,提举浙江常平茶盐,知潭州、知漳州等。在他66岁时,经宰相赵汝愚推0荐,担任焕章阁待制兼为宁宗侍讲40日。一生中总计做官10年左右,其余时间大部分从事私人讲学及著述活动。

朱熹是一个理学家。他在24岁时拜程颐的三传弟子李侗为师,继承了程颐的客观唯心主义哲学思想并有极大发展,成为宋代理学思想的集大成者。他的理学思想在我国封建社会后期占统治地位。

朱熹是一个教育家,一生从事教育活动40余年,就在他做官从政的10年中,每到一处,除处理政务外,还时常提倡设立书院和州县学,并亲自讲学。他任同安县主簿时,即开办县学,设立“志道”、“据德”、“依仁”、“游艺”四斋,训练取感化主义,不重条规;教授取问答方式,内容为圣贤修己治人之道;在知南康军时,重修白鹿洞书院,自任山长,制订了著名的“白鹿洞书院揭示”(也称“教条”),成为以后各代书院学规的典范。他以白鹿洞书院为基地,培养了一大批弟子,形成了自己的学派。在知潭州时修复了岳麓书院,据载,“先生穷日之力,治郡事甚劳,夜则与诸生讲论,随问而答,略无倦色。多训以切己务实,毋厌卑近,而慕高远,恳侧至到,闻者感动。”[1]岳麓书院也成为朱熹聚徒讲学,传授理学的场所。他在焕章阁担任宁宗侍讲时,使用《大学》为正式教材,每讲一章,必编成讲义,首列经文,次附小注,但仅40日即罢。

他的弟子很多,每转移一地都有弟于相从学习。门人记录朱熹论学的言论甚多。黎靖德编纂的《朱子语类》140卷,是他一生从事教育活动,考究学术的记录。

朱熹很重视整理编著教材,这也是他教育活动的一个重要方面,对后世影响极深。其中影响最大的是《四书集注》。元、明、清各代都把它列为官学的必读教科书。他的注释作为对“四书”的标准解释。《小学》及与吕祖谦合编的《近思录》亦是封建教育的正统教材。

一、关于教育目的、作用的主张

朱熹的教育思想是以他的“理”一元论的客观唯心主义哲学体系为基础的。理学教育思想在其关于教育作用和目的的主张上,体现得尤为充分。

朱熹承袭儒家学者的一贯主张,认为教育的目的、作用就在于“明人伦”。他说:“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此人之大伦也。庠、序、学、校皆以明此而已。”[2]在《白鹿洞书院揭示》里,他明确把“父子有亲”等列为五教之目,指出:“学者,学此而已”,还认为,若能做到“明人伦”也就是圣贤一类了。然而,朱熹在阐述理学的基本理论时,却把“存天理、灭人欲”的“复性”之说,与“明人伦”的教育目的、作用等同起来。他说:“古之圣王,设为学校,以教天下之人。……必皆有以去其气质之偏,物欲之蔽,以复其性,以尽其伦而后已焉。”[3]把儒家传统的教育观点,用理学作了新解释。

朱熹认为,“理”或“天理”是宇宙的本源。天理“挂搭”在人身上,叫做“性”。他说;“性者,人之所得于天理也”,“性即理也”。他采取“二程”和张载把“性”区分为“天命之性”和“气质之性”的说法、认为具有“天理”的人性,叫做“天命之性”;“理”与“气”相杂的人性叫做“气质之性”。“理”是最高最完美的;“气”有清浊、昏明的差别,所以气质之性有善有不善。清明至善者即为“天理”,昏浊不善者即为“人欲”。既然“气质之性”中,理和气,善与不善,杂然并存,就要通过教育把“气”与“不善”清除干净。这个清除过程,就是“复性”的过程,就是“存天理、灭人欲”的工夫。

朱熹还认为,“性”和“心”有相互关系。他在“天命之性”和“气质之性”的基础上,又把“心”相应地分为本体和作用两方面。本体“心”叫做“道心”;“心”的作用,叫做“人心”。这是由于禀气不同所致,来源于“性命之正”而出乎“义理”的是“道心”;来源于“形体之私”而出乎“私欲”的则是“人心”。但是“道心”在“人心”之中,并只能通过“人心”而显现,所以难免要受“人心”私欲的牵累和蒙蔽。而难以显露出来。朱熹根据《尚书·大禹漠》“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执厥中”之说,要求人们通过修心养性,使“人心”转危为安,“道心”由隐而显,“人心”变为“道心”处于支配地位,而把“人心”变为“道心”的过程,即是“复性”的过程,也就是“存天理、灭人欲”的过程。这里所说的“复性”、“存天理、灭人欲”也就是朱熹所主张的教育的作用和目的。朱惠说:“革尽人欲,复尽天理,方始是学,……圣人千言万语,只是教人明天理,灭人欲。”[4]

朱熹针对不同人禀受“天理”和蒙受“人欲”的不同情况,提出了不同的教育目标。

朱熹认为,“圣人”先天生来是由“清明之气”形成的,因而没有丝毫昏浊的混杂。他说:“天下至诚,谓圣人之德之实,天下莫能加也。尽其性者,德无不实,故无人欲之私,而天命之在赶者,察之同之,巨细精粗,无毫发之有尽也。”[5]因此圣人是不需要教育的。“贤人”则次于“圣人”,必须通过教育,才能达到“亦无异于圣人”的地步。他说:“先明乎善,而后能实其善者,贤人之学。由教而人者也,人道也。诚则无不明矣,明则可以至于诚矣。”[6]至于“中人”的培养,教育则起重要作用。他引荀悦的话说:“教化之行,挽中人而进于君子之域;教化之废,推中人而堕于小人之涂。”[7]在他看来,“中人”由于“气质”之偏,“物欲”之蔽,因而介乎于“君子”与“小人”之间,是很不稳定的,如果施以教育,“存天理,灭人欲”,就可使其成为“君子”;如果不加以教育,也可以推中人为“恶人”。

朱熹强调教育目的、作用,是要适应宋代以来调整和强化封建伦理纲常的需要,坚持把道德教育放在首位。朱熹用理学思想论述教育目的、作用,就是为了论证封建伦理道德的合理性和永恒性,把三纲五常为核心的封建伦理道德说成是“天理”,必须遵守;又把违背或反抗封建道德的言行统归于“人欲”,必须禁止和根除。因此,“存天理、灭人欲”不仅是朱熹教育目的、作用的表述,而且是其道德教育的根本任务。

二、关于教育阶段的划分和教育内容的安排

    朱熹把教育分成“小学”和“大学”两个阶段。他说:“大学者,大人之学也。古之为教者,有小子之学,有大人之学。”[8]划分教育阶段的根据是年龄和智力发展水平。因此在学习内容和培养要求上,也有所不同。两个阶段对于人的成长,分别有其意义和作用,然而又是有机联系的。他说:“古之教者,有小学有大学,其道则一而已。小学是事,如事君事父兄等事。大学是发明此事之理。”[9]“古人由小学而进于大学……特因小学已成之功。”[10]又说:“古人之学,固以致知为先,然其始也,必养之于小学……圣人开示后人进学门庭,先后次序,极为明备。”[11]

朱熹认为,8岁至15岁是小学阶段,是打基础的阶段,教学内容是“学其事”,即须从洒扫应对进退开始,将他带礼教,教给儿童,进而教他们诗、书、礼、乐之文,使儿童在日常生活上,具体行事上,熟悉伦理纲常,达到存养已熟、根基已深的程度。他说:“人生八岁,自王公以下,至于庶人之子弟,皆人小学,而教之以洒扫、应对、进退之节,礼、乐、射、御、书、数之文。”[12]儿童通过“学其事”而知其然并养成习惯,形成封建教育所要培养的人格。

朱熹非常重视“小学”阶段教育,他曾专门编著《小学》作为这个阶段的教材。在《小学》书里,他把古人贤人的“嘉言懿行”汇集起来,分为内外篇,共385章,以立教、明伦、修身、稽古为纲,以君臣、父子、夫妇、长幼、朋友、心术、感化、衣服、饮食为目,引用许多格言故事,具体形象地给学生举出榜样,使学生即读、即教、即知、即行,通过行动,学习榜样,达到“习与智长,化与心成”。朱熹的这些主张,是符合教育心理规律的。

大学阶段,是15岁以后。他说:“及其十有五年,则自天子之无子、众子,以至公卿大夫元士之适子,与几民俊秀,皆入大学。”在此期间则要“教之以穷理、正心、修己、治人之道”[13]。就是要在小学“学其事”的基础上,以“明其理”,按照格物、致知、正心、诚意、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步骤,使其“明明德”,最后达到“止于至善”的目的。正因为大学阶段使人明理的重要性,朱熹精心为此规划了教学内容和学习步骤,尤其是在浩繁的儒家著作中,提出《论语》、《孟子》、《大学》、《中庸》四书,作为大学的基本教材,并亲自用理学观点,对各书进行重新解释,对于封建社会后期官学教育,产生深远影响。“四书”经他提倡,成为大学的基础读物,只有学完“四书”,才可再读“五经”,甚至其地位和作用竟超出“五经”,对于巩固封建统治,起到极为重要的作用。

朱熹以“小学”、“大学”划分教育阶段及其教育内容的主张,自是封建伦理之教,以培养“君子”、“圣贤”为目的。但这种由近及远,由简单到复杂,由具体到抽象,考虑到年龄特点的意见,在古代教育理论中值得重视。

三、教学的原则和方法

朱熹在教育活动中,非常重视讲求教学方法,他在《四书集注》里,提出“道有定体,教有成法”,要采取“非难非易”的适当方法,引导学生有所得。还提出“事必有法,然后可成。师舍是则无以教,弟子舍是则无以学。曲艺且然,况圣人之道乎”[14]。正因为朱熹强调教学有法,因而在他多年的教学实践中,积累了许多教学的原则和方法,论述十分丰富。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居敬穷理

朱熹的理学教育中心是道德修养或道德教育。他从“性即理”出发,提出了“居敬穷理”的为学之方,这是其教育原则的总纲。

朱熹继承程颐“涵养须用敬,进学则在致知”之说,提出“致知必须穷理,持敬则须主一”的为学原则,而在二者中“持敬又是穷理之本”。所谓“居敬”就是正心、诚意、存养收敛的工夫,也就是静的工夫,也可以说是“专一”。既然“性即理”,因此要去掉气质之性中不善的成分,就必须具有这种精神状态,才能“致精之本”,体会到“天理”。所以“穷理”就是通过格物致知工夫达到穷尽事物之理的目的。朱熹的格物论,是唯心主义的认识论。“格者,至也。”其物所指,虽也包括自然界的事物,而主要指的却是一切心理现象和道德规范。因此要达到致知的目的,读书是为主要途径。他说,“天下之物,莫不有理,而其精蕴,则已具于圣贤之书,故必由是以求之”,所以他说的“格物穷理”,实有“读书穷理”之意。“为学之道,莫先于穷理,穷理之要必在于读书;读书之法英贵于循序而致精,而致精之本,则在于居敬而持志,此不易之理也。”[15]

(二)学思力行

朱熹在《白鹿洞书院揭示》中,引用《中庸》的“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教学五步为“为学之序”。前四个步骤总的意思是“格物穷理”,思辨达到穷理;最后一步则为“笃行”,就是要认真实行。这里反映了朱熹的知行观,也是他所主张的一个教学原则。朱熹认为,知行二者互相依赖,缺一不可,“如目无足不行,足无目不见”[16]。但他又说:“论先后知为先,论轻重行为重”[17],既强调“行为重”,又强调”知为先”,理论上呈现矛盾。然而纵观朱熹理学教育思想,毕竟有强调“行”的一面。他说:“苟知其理之当然,而责其身以必然”,要求学者不能满足于学得博杂的知识,用来沽名钓誉,争权夺利,而是要用来“修己治人”。这是朱熹提倡理学,从事教育活动,为维护封建统治的目的所决定的。他的“行”主要含义是封建道德的实践,但他把力行作为教育的一个原则,是有一定意义的。

(三)因材施教

朱熹对于先秦儒家因材施教的论述是很赞同的,通过他的教学实践,对此原则有所发展。他在《四书集注》中多处表达了因材施教的主张。《论语》载,孔子将其十大弟子分为“德行”、“言语”、“政事”、“文学”四科,朱熹注释说:“目其所长,分为四科,孔子教人,各因其材,于此可见。”在《孟子集注》、《尽心·君子之所以教者五章》“有成德者,有达材者”,朱熹注云:“此各因其所长而教之者也。”章末又注日:“圣贤施教,各因其材,小以小成,大以大成,无弃人也。”他把这种“因材施教”的方法,比喻为草木之生,如得及时之雨,“草木之生,播种封植,人力已至,而未能自化。所少者,雨露之滋耳,及此时而雨之则其化速矣,教人之妙,亦犹是也”。《四书集注》反复提到“因材施教”原则,着重在说明“各因其所长而教之”。这个原则,经朱熹提倡,被后世教育家所重视,在教学中长期应用。

(四)循序渐进

朱熹十分强调教学有序,不可躐等。他说:“事有大小,理无大小,故教人有秩而不可躐等。”又说。“君子教人有序,先传以小者近者,后传以远者大者。”这正是他“小学”、“大学”教学内容安排的依据。他在《四书集注》中多处表达了这个观点。《论语集注》、《宪问》“不怨天不尤人,下学而上达”句注云:“此但言其后已自修,循序渐进耳。”在《孟子集注》、《尽心》“孔子登东山而小鲁”章注曰:“此章言圣人之道,大而有本,学之者必有其渐,才能至也。”这里的“学以渐而至”,所指就是如流水盈科而后进那样,学习要在前一段学习基础上,才能有新的发展。

和“循序渐进”相联系,朱熹认为学业进步的关键在学者的主观努力。他在《论语集注》、《子罕》“譬如为山”章注说:“学者自强不息,则积少成多;中道而止,则前功尽弃。”从此观点出发,他提出“鲁能深造”的见解。在《论语集注》、《先进》“柴也愚”章注说:“曾子之学,诚笃而已。圣门学者,聪明才辨,不为不多,而卒传其道,乃质鲁之人尔。故学以诚实为贵。尹氏日:曾子之才鲁,故其学也确,所以能深造乎道也。”从而他反对才高志小、好高骛远的学风,他说:“学问虽不可安于小成,而不求造道之极致;亦不可骛于虚远,而不察切己之实病也。”

四、朱子读书法

朱熹强调读书穷理,因此对于怎样读书曾提出过重要的原则和方法。他的弟子辅广始辑,由张洪、齐熙增补而成,归纳朱熹读书法为六条:循序渐进、熟读精思、虚心涵泳、切己体察、着紧用力、居敬持志。元代程端礼据此编著《程氏家塾读书分年日程》、对后世教育影响很深。兹就各条简释如下:

(一)循序渐进

朱熹主张读书时“当循序而有常”。首先“以二书言之,则通一书而后及一书”,不可躐等。他曾据此排列出各书攻读顺序:先《近思录》,次“四书”,后“六经”。读“四书”的顺序是:先《大学》,再《论语》、《孟子》,后《中庸》。南宋后“四书”地位居“五经”之上,也是朱子读书法产生影响的表现。其次“以一书言之,篇、章、文、句,首尾次第,亦各有序而不可乱也”,要求扎扎实实,稳步前进,“字求其训,句索其旨;未得乎前,则不敢求乎后;未通乎此,则不敢志乎彼”。再次,以个人实际的阅读和理解能力而言,要求“量力所至而谨守之”,反对超越自己的水平,作不切实际的非分之想。

(二)熟读精思

读书时必须多读、记住、背熟。“诵数已足,而未成诵,必欲成诵。通数未足,虽已成诵,必满遍数。”对于所读之书,要通过思考,理解精深。读书时不仅要“读得正文”,而且要“记得注释,成诵精熟,注中训释文意、事物、名件、发明相穿纽处,—一认得,如自己做出来底一般,方能玩味反复,向上有通透处”。

(三)虚心涵泳

读书时必须有虚心态度,万不可穿凿附会。“读书须是虚心,方得圣贤说一字是一宇。自家只平着心去秤停他,都使不得一毫杜撰。学者看文字,不必自立说,只记前贤与诸家说便了。”

(四)切己体察

读书时必须切己体察。“学者读书,须要将圣贤言语,体之于身”,“将自个己身人那道理中去,渐渐相亲,与己为一”。

(五)着紧用力

读书要抓紧,有个发愤忘食的精神。要“宽着期限,紧着课程。为学要刚毅果决,悠悠不济事”。读书时“直要抖擞精神,如救火治病然,如撑上水船,一篙不可放缓”。

(六)居敬持志

读书做事,均须收敛此心,“敬以自持”,“应事时,敬于应事;读书时,敬于读书,便自然该贯动静,心无不在。”“须要养得虚明专静,使道理从里面流出方好。”

朱子读书法,是朱熹关于读书方法论述的概括和总结,集中体现了他的读书论和读书,很有见地。后人依据他的读书法,订立读书程序,如明末陆世仪的“论读书”等,在封建教育实践中影响很大。考究“朱子读书法”需要注意的是,他的读书法不曾注意到书本知识和实际调查的配合,更谈不到实验或实践。但是他的读书法,是我国古代学者论述读书最充分、最系统的,具有总结意义,因此至今仍有研究参考的价值。


[1] 《朱子年谱》卷四。

[2] 《孟子集注》卷五。

[3] 《朱文公文集》卷十五。

[4] 《朱子语类》卷十三。

[5] 《中庸章句》第二十二章。

[6] 《中庸章句》第二十一章。

[7] 《朱子语类》卷一○八。

[8] 《朱子文集》卷十五《经筵讲义》。

[9] 《小学辑说》。

[10] 《小学辑说》。

[11] 《小学辑说》。

[12] 《朱子文集》卷七十六《大学章句序》。

[13] 《朱子文集》卷七十六《大学章句序》。

[14] 《孟子集注·告子》。

[15] 《性理精义》卷七。

[16] 《朱子语类辑略》。

[17] 《朱子语类辑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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