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知识产权法考点:作者

发布日期:2018-05-23 12:29:27 编辑整理:宁夏自考网 【字体: 】   【自考招生老师微信】
立即购买

《自考视频课程》名师讲解,轻松易懂,助您轻松上岸!低至199元/科!

  著作权的原始主体——作者
  一、作者概念
  1、我国《著作权法》规定: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
  2、作者需具备以下条件:
  (1)作者是直接参与创作的自然人,为他人创作进行组织、提供意见、物质条件或其他服务的人不能认为是作者;
  (2)确认作者的方法是,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人为作者;
  (3)作者通过创作产生了符合著作权法规定的作品
  二、视为作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1、由法人或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其他组织视为作者。
  2、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

本文标签:宁夏自考 法学类 自考知识产权法考点:作者

转载请注明:文章转载自(http://www.nxzk.nx.cn

本文地址:http://www.nxzk.nx.cn/fxl878/10117.html



关注宁夏自考网微信公众号

《宁夏自考网》免责声明:

1、由于各方面情况的调整与变化,本网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考试信息以省考试院及院校官方发布的信息为准。

2、本网信息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转载,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与版权问题等请与本站联系。联系邮箱:812379481@qq.com。

宁夏自考便捷服务

自考知识产权法考点:作者

日期:2018-05-23 12:29:27  整理:宁夏自考网  浏览(

  著作权的原始主体——作者
  一、作者概念
  1、我国《著作权法》规定: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
  2、作者需具备以下条件:
  (1)作者是直接参与创作的自然人,为他人创作进行组织、提供意见、物质条件或其他服务的人不能认为是作者;
  (2)确认作者的方法是,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人为作者;
  (3)作者通过创作产生了符合著作权法规定的作品
  二、视为作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1、由法人或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其他组织视为作者。
  2、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

本文标签:宁夏自考 法学类 自考知识产权法考点:作者

转载请注明:文章转载自(http://www.nxzk.nx.cn

本文地址:http://www.nxzk.nx.cn/fxl878/10117.html


关注宁夏自考网微信公众号

《宁夏自考网》免责声明

1、由于各方面情况的调整与变化,本网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考试信息以省考试院及院校官方发布的信息为准。

2、本网信息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转载,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与版权问题等请与本站联系。联系邮箱:81237948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