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知识产权法考点: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建

发布日期:2018-05-23 12:29:25 编辑整理:宁夏自考网 【字体: 】   【自考招生老师微信】
立即购买

《自考视频课程》名师讲解,轻松易懂,助您轻松上岸!低至199元/科!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建立
  (一)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建立
  1、发起设立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权利人不少于50人;
  2、不与已经依法登记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业务交叉、重合;
  3、能在全国范围代表相关权利人的利益;
  4、有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章程草案、使用费收取标准草案和向权利人转付使用费的办法草案。
  (二)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职能
  1、与使用者订立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许可使用合同;
  2、向使用者收取使用费;
  3、向权利人转付使用费;
  4、进行涉及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诉讼、仲裁等。

本文标签:宁夏自考 法学类 自考知识产权法考点: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建

转载请注明:文章转载自(http://www.nxzk.nx.cn

本文地址:http://www.nxzk.nx.cn/fxl878/10044.html



关注宁夏自考网微信公众号

《宁夏自考网》免责声明:

1、由于各方面情况的调整与变化,本网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考试信息以省考试院及院校官方发布的信息为准。

2、本网信息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转载,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与版权问题等请与本站联系。联系邮箱:812379481@qq.com。

宁夏自考便捷服务

自考知识产权法考点: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建

日期:2018-05-23 12:29:25  整理:宁夏自考网  浏览(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建立
  (一)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建立
  1、发起设立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权利人不少于50人;
  2、不与已经依法登记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业务交叉、重合;
  3、能在全国范围代表相关权利人的利益;
  4、有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章程草案、使用费收取标准草案和向权利人转付使用费的办法草案。
  (二)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职能
  1、与使用者订立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许可使用合同;
  2、向使用者收取使用费;
  3、向权利人转付使用费;
  4、进行涉及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诉讼、仲裁等。

本文标签:宁夏自考 法学类 自考知识产权法考点: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建

转载请注明:文章转载自(http://www.nxzk.nx.cn

本文地址:http://www.nxzk.nx.cn/fxl878/10044.html


关注宁夏自考网微信公众号

《宁夏自考网》免责声明

1、由于各方面情况的调整与变化,本网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考试信息以省考试院及院校官方发布的信息为准。

2、本网信息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转载,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与版权问题等请与本站联系。联系邮箱:812379481@qq.com。